1、校内单位和教职员工可以各部 门、学院、教研室、家庭或个人等名义 ,各类在读学员及校友可以各班级、年 级、专业、院系或个人等名义实施捐赠。
2、师生员工以集体名义或单位捐款 ,由各单位汇总后交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离退休人员捐款可到学校人事处办理。 校内各类人员的个人捐款,既可由各单 位汇总后统一交纳,也可直接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或捐赠委员会办公室(基建处)办理。
3、通过汇款或银行转账向学校捐款的单位或个人请在汇款单或转账票据上说明捐赠单位、集体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4、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接受捐赠时,将给捐赠单位和个人出具捐款收据。
5、自行购树捐赠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与捐赠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由顺德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协调、短途运输、栽种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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