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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军来校作《监察法》专题辅导报告

时间:2018-10-15 20:51:42  来源: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编辑:张淼  作者:许丰  点击:

10月12日下午,学校召开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第三场专题辅导报告会。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马俊军受邀作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解读——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会由党委副书记昌家杰主持。副校长宁习洲、杨海文,学校纪委委员、机关全体干部、教辅机构主要领导,各学院科级及以上干部、专职辅导员,各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职能部门领导、科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护士长等近千人,分别在校本部主会场和附属医院、顺德校区等8个分会场聆听了报告。

马俊军以21条宪法修正案中11条同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为切入点引出国家监察法颁布的重大意义,用2016年1-10月初见端倪到2018年3月正式立法等12个时间节点回顾监察体制改革的进程,根据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结合典型案例和核心条款,归纳总结并详细解读了国家监察法的五大作用:一是明确机构定位,整合反腐资源;二是扩大监察范围,实现监察全覆盖;三是丰富监察手段,保持震慑常在;四是运用法治方式,规范监察程序;五是严防“灯下黑”,加强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国家监察法明方向、开新局、谋长远、观整体、定规范的理论总结。马俊军特别谈到,国家监察法有别于过去的行政监察法,监察对象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与广大教职员工息息相关。

昌家杰指出,马俊军在深入解析国家监察法制定的重大意义和核心条款的基础上,深化提炼出了其中蕴含的政治、创新、战略、辨证、法治等五种理论思维,对我们深入理解和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昌家杰强调,本次辅导报告是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最后一次集中学习,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警示教育、谈话提醒等活动,按时上报教育总结,推进纪律教育学习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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